公司公告侵害员工名誉权,员工状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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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篇幅原因,以下仅为部分

事件概述

在某科技(以下简称“”)内,一员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因公告损害其名誉而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1. 事实简述

(1)公告内容不当

于某公告栏发布了一则关于员工的名誉权纠纷公告,该公告内容存在严重不实和失实之处,对名誉造成极大损害。

(2)员工受到损害

员工的名誉权遭受的不当行为损害,包括公告的虚假陈述对员工的名誉造成贬损,给员工在职场上的发展带来阻碍,使员工的名誉利益受到损害。

2. 理由

(1)公告属于公开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案中,公告的内容属于公开声明,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

(2)公告构成诽谤

公告内容不实,严重失实,足以使善良的一般社会公众对员工的名誉产生贬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3条规定的诽谤行为。

(3)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3条、第14条规定,应对其不当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员工的损失。

请求判决

公司公告侵害员工名誉权,员工状告公司 图1

公司公告侵害员工名誉权,员工状告公司 图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7条的规定,请求判决如下:

1. 公司向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以弥补我因公司公告损害其名誉而遭受的精神损害;

2. 公司向我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以弥补我因公司公告失实内容而遭受的财产损失;

3. 公司向我公开道歉,恢复我因公司公告不实内容而受到的名誉损害。

在此,我们提醒各公司注意,公告是一种向公众传达信息的方式,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避免发布不实、失实信息,以免损害他人的名誉权。在法律诉讼中,名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公司应当尊重并维护员工的名誉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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