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肖像权被人民日报曝光:明星保护自己的形象有多难?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他人肖像。”
杨幂,中国大陆女演员、歌手,以其优美的外貌和出色的演技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幂幂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幂幂公司)未经杨幂同意,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一系列侵犯杨幂肖像权的作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幂幂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杨幂的肖像权。幂幂公司未经杨幂同意,擅自使用她的肖像进行商业用途,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对杨幂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幂幂公司在未经杨幂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她的肖像权,构成侵权行为。幂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构成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幂幂公司未经杨幂同意,擅自使用她的肖像权,构成侵权行为。幂幂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幂幂公司在未经杨幂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她的肖像权,侵犯了她的肖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幂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侵权责任。
杨幂肖像权被人民日报曝光:明星保护自己的形象有多难?图1
随着娱乐圈的迅速发展,明星们日益受到关注。在享有知名度与影响力的明星们也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尤其是在肖像权的保护方面。以杨幂为例,她的肖像权曾遭到人民日报的曝光,引发了社会对明星肖像权保护问题的关注。从法律角度分析杨幂肖像权被曝光的原因,以及明星在保护自己形象方面面临的困难。
我们需要了解肖像权。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二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其肖像。”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利益的重要保护手段。
杨幂肖像权被人民日报曝光,原因主要在于其肖像权被无端侵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商家为了盈利,未经杨幂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她的肖像进行宣传、广告等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杨幂的肖像权,使其形象受到损害。而人民日报作为权威媒体,有责任对这类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进行揭露,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杨幂肖像权被曝光的过程中,我们也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肖像权的保护并非绝对。在些情况下,如新闻报道、司法程序等,使用他人肖像权是允许的。在判断是否侵犯肖像权时,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2. 明星在保护自己形象方面,需要加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内容时,应注意保护自己的肖像权等。
杨幂肖像权被人民日报曝光:明星保护自己的形象有多难? 图2
3. 明星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当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甚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赔偿损失。
4. 社会公众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追求名人追捧的公众应尊重明星的肖像权,避免滥用明星肖像。媒体在报道新闻时,也应尽量避免使用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
杨幂肖像权被人民日报曝光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明星在保护自己的形象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明星需要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社会公众也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重明星的肖像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明星们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事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