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利:分为哪两种?》
人身权利的概念及分类
人身权利,是指个人享有的对自己身体、人格、名誉、肖像等各方面的和权利。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任何,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的人身,禁止非法搜查的身体。”由此可知,我国法律对的人身权利保护极为重视,并明确规定了的基本人身权利。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人身权利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权利的性质和内容,可以将其分为人格权与身份权。人格权是指个人享有的对自己的身体、精神、名誉、肖像等各方面的和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等。身份权是指因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权、教育权等。
人格权的保护
人格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和。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权利不受侵犯。任何,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的人身,禁止非法搜查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了人格权的保护。
人格权的保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命权:有生命权,即生命、健康、身体不受侵犯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得对他人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危险行为,以保障他人生命权的实现。
2. 健康权:有健康权,即身体、精神不受侵犯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不得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以保障他人健康权的实现。
3. 姓名权:有姓名权,即个人对自己姓名的使用、改变、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对抗侵权等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他人姓名,不得侵犯他人姓名权。
4. 肖像权:有肖像权,即个人对自己肖像的制作、使用、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对抗侵权等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制作、使用他人肖像,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
5. 荣誉权:有荣誉权,即个人对自己荣誉、名誉、 reputation 的保护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贬低他人荣誉、名誉、 reputation,不得侵犯他人荣誉权。
6. 隐私权:有隐私权,即个人对自己的秘密、私生活、私人信息等方面的保护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入他人隐私,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
身份权的保护
身份权是因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权利,关系到的政治、宗教、教育等方面的权利。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宗教信仰受法律保护。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了身份权的保护。
身份权的保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选举权:有选举权,即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选择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选举权,任何组织不得非法操纵选举,以保障选举权的实现。
2. 被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即参加国家政治生活、被选为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被选举权,任何组织不得非法操纵选举,以保障被选举权的实现。
3. 政治权利:有政治权利,即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自己的政治意见、参加政治活动等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政治权利,任何组织不得非法限制他人政治权利。
4. 宗教信仰权:有宗教信仰权,即选择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进行宗教信仰活动的。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他人宗教信仰,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5. 教育权:有教育权,即接受教育、进行学术研究、参加文化活动等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教育权,任何组织不得非法限制他人教育权利。
人身权利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和。我国法律对的人身权利保护极为重视,并明确规定了的基本人身权利。人格权与身份权是人身权利的两种主要分类,分别关系到的身体健康、精神、名誉、肖像等方面的和权利。保护的人身权利,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人类文明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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