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昊然中餐厅被指侵犯肖像权:明星肖像权如何保护?》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娱乐圈中的明星越来越依赖于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和推广。在这个过程中,明星的肖像权问题逐渐凸显出来。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更为重要,一旦遭受侵犯,将直接影响其经济利益和形象。如何保护明星的肖像权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最近一起涉及明星肖像权的案例为例,探讨明星肖像权的保护问题。2021年,著名演员刘昊然因其在电影《长津湖》中的出色表现而备受关注。有媒体报道称,刘昊然在中餐厅的广告宣传中被指侵犯肖像权。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对明星肖像权保护的广泛关注。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16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明星的肖像权属于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在什么情况下会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呢?
未经明星本人同意,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即视为侵犯明星的肖像权。在未经刘昊然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在中餐厅的广告宣传中的肖像用于其他用途,即为侵犯其肖像权。
《刘昊然中餐厅被指侵犯肖像权:明星肖像权如何保护?》 图1
明星的肖像权不仅包括其姓名、肖像等个人信息,还涵盖了其在公共场合的形象和形象权。在未经明星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在公共场合的形象用于商业目的,也构成侵犯其肖像权。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经明星同意便使用其肖像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对自然人的肖像权,为了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可以不经本人同意而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在以下情况下,使用明星的肖像可以不经其同意:
1. 用于新闻报道、科学研究、社会公益等公共利益目的;
2. 用于公共安全、税务识别等必要情况;
3. 用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使用明星的肖像是为了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需要取得明星的同意。在涉及明星隐私、肖像权等人身权利的情况下,应当通知明星并取得其同意。
在明星肖像权保护的问题上,我国已经制定了一定的法律法规。由于明星 portrait 的独特性,其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明星的肖像权具有较强的商业价值,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通过侵犯明星的肖像权来谋取经济利益。明星的肖像权容易受到网络暴力、恶意评论等言论侵犯。明星的肖像权保护仍需加强。
针对明星肖像权保护问题,我国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更为详细的规范,明确明星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侵权责任等。针对网络时代的新问题,及时修订法律法规,以适应社会实践的需要。
2. 加强执法力度。对于侵犯明星肖像权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对于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诽谤明星等行为,也应依法进行处罚。
3. 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明星肖像权的保护意识,形成尊重和保护明星肖像权的良好社会风气。
明星肖像权保护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问题,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执法力度和公众教育等措施,以切实保障明星的合法权益。对于刘昊然中餐厅被指侵犯肖像权一事,我们希望有关方面能够依法处理,维护刘昊然先生的肖像权,也警示其他公众人物和社交媒体平台,加强对明星肖像权的保护。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