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你的人身权利的行为的通知
通知
为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你的人身权利的行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单位、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应当给予特殊的关爱和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侵害未成年人的身体、财产权利的;
(二)非法限制未成年人的自由,或者对未成年人进行身体、精神上的虐待的;
关于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你的人身权利的行为的通知 图1
(三)侵吞、占有或者毁损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将未成年人置于危险境地的;
(四)其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于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的行为,单位、个人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配合调查。对于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告。
对于单位、个人在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的行为中表现突出的,有关部门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在执行任务中有出色表现的单位、个人,有关部门将予以记功和奖励。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违反本通知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任何单位、个人都有义务遵守本通知,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
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