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网络侵犯他人隐私的恶劣行为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网络环境下,侵犯肖像权、侵犯他人隐私等恶劣行为依然时常发生,严重损害了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本文旨在分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表现、法律规制及维权途径,以期提高网络法治意识,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与稳定。
侵犯肖像权的行為表現及法律规制
(一)行为表現
1. 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公开或使用他人的肖像。
2. 网络平台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发布、传播包含他人肖像的信息。
侵犯肖像权:网络侵犯他人隐私的恶劣行为 图1
3. 恶意丑化、损毁他人肖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法律规制
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制。
1. 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他人不得非法使用、出售或者提供他人的肖像。”
2. 千零二十条款规定:“网络运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不得非法使用、出售或者提供他人的个人信息。”
3. 千零二十一条规定:“他人享有对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侵犯肖像权的维权途径
(一)协商
当事人发现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后,应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协商是解决肖像权纠纷的步,也是最简单、最成本最低的纠纷解决方式。
(二)诉讼
协商无果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对于侵犯肖像权纠纷,人民法院通常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
(三)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肖像权纠纷。仲裁机构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
侵犯肖像权、侵犯他人隐私等恶劣行为在网络环境中时有发生,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我们应当提高网络法治意识,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与稳定。当事人在遭受侵权时,应积极寻求法律途径维权,以期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