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无需实际损失|法律认定与风险防范

作者:Like |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图片、视频和社交媒体内容。这些内容中不乏对他人的肖像的使用。有些人认为只要没有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就可以任意使用他人的肖像,甚至用于商业用途。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侵犯肖像权并不仅仅需要表现为对权利人经济利益的实际损害,即使在没有造成直接损失的情况下,也可能构成侵权。详细分析“侵犯肖像权无需实际损失”的法律认定标准、相关法律责任以及风险防范措施。

1.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9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这条规定明确指出,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他人肖像,即使未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也可能构成侵权。

具体而言,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可以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侵犯肖像权无需实际损失|法律认定与风险防范 图1

侵犯肖像权无需实际损失|法律认定与风险防范 图1

1. 擅自使用:未经授权在商业广告、产品包装或其他公共场合使用他人肖像。

2. 丑化或污损:通过编辑、剪辑等方式对他人肖像进行恶意篡改,导致其名誉受损。

3. 技术手段伪造: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虚构、合成他人形象,用于不当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公众人物的肖像权保护与普通公民有所不同。虽然公众人物在一定范围内可能需要让渡部分肖像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使用其肖像,尤其是在商业用途中,仍需获得明确授权。

侵犯肖像权无需实际损失|法律认定与风险防范 图2

侵犯肖像权无需实际损失|法律认定与风险防范 图2

2. 没有实际损失的侵权认定

很多人认为,如果没有对权利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即使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损失,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仍然可能构成侵权。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公司在其产品包装上擅自使用一位公众人物的照片,未支付任何报酬。尽管该产品并未因使用照片而获得显着市场份额,法院依然认定公司侵犯了该公众人物的肖像权,并判决其停止使用并公开道歉。

案例二:一位网络用户在社交媒体上恶意篡改他人形象,制作并传播侮辱性图片。虽然未产生直接经济利益损失,但对被侵权人造成了严重的名誉损害,法院认定构成了侵犯肖像权。

通过上述案例侵权行为的判定并不以实际损失为前提条件,而是更注重行为本身的违法性和对权利人的潜在危害。

3. 没有实际损失时的法律责任

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经济或财产损失,侵权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能涉及以下几种责任:

1. 停止侵害:侵权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他人的肖像。

2. 赔礼道歉:在公共场合为侵权行为公开道歉,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

3. 赔偿损失:虽然没有实际经济损失,但由于侵权行为导致的名誉损害、精神伤害等,权利人仍然可以主张一定的经济赔偿。

在某些情况下,侵权行为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构成了诽谤、侮辱罪,则侵权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4. 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避免侵犯他人肖像权的风险,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使用他人的肖像时都应采取以下措施:

1. 获得书面授权:在任何商业或公共用途中使用他人肖像之前,必须获得权利人的书面授权。即使是对公众人物的肖像使用,也应尽量获取明确许可。

2. 谨慎对待网络在网络上传、分享或传播含有他人肖像的内容时,同样需要谨慎。如果有任何不确定,最好避开使用。

3. 加强内部管理: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肖像使用权审查机制,确保所有宣传和推广活动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 及时维权:如果发现自己被侵权,应在时间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5.

侵犯肖像权并非需要“实际损失”作为前提条件。肖像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都可能构成侵权。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使用他人的肖像时都应该保持足够的尊重和谨慎。只有通过严格的法律规范和社会道德约束,才能有效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