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受损的法律条款|名誉权保护与侵害责任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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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是自然人对自身社会评价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直接关系到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尊严。在中国《民法典》中,名誉权被明确规定为一项基本民事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会交往方式的变化,名誉权侵害事件频发,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中,名誉权受损的情况更加复样。系统阐述名誉权受损的法律条款及相关责任,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名誉权的基本定义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社会评价不受侵犯的权利,包括保护自己的良好名声、荣誉感和尊严感。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这里的“侮辱”指通过暴力或其他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诽谤”则是指通过捏造事实或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声誉。

名誉权受损的法律条款

1. 基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任何形式的侮辱和诽谤。

名誉权受损的法律条款|名誉权保护与侵害责任解析 图1

名誉权受损的法律条款|名誉权保护与侵害责任解析 图1

《民法典》第1025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造事实;

冒用ews@name.com身份;

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强迫他人提供虚言;

公开他人的隐私事项;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

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违反新闻职业道德;

对于因公共利益而发表的言论,需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2. 特殊情形下的名誉权保护

逝者名誉权:根据《民法典》第1026条,死者的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可以依法主张维护死者名誉。这体现对“人死名声不朽”的社会价值取向。

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名誉权:虽然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名誉权保护程度低于自然人,但仍然受到法律保护(《民法典》第1027条)。主要集中在商业信誉方面的维护。

名誉权受损的主要表现形式

1. 网络侵权

网络诽谤:通过论坛、微博、等传播虚假信息。

恶意评论:在购物、点评网站上故意给予差评或发布不实言论。

名誉权受损的法律条款|名誉权保护与侵害责任解析 图2

名誉权受损的法律条款|名誉权保护与侵害责任解析 图2

人肉搜索:非法公开他人隐私信息,侵犯名誉权的构成其他人格权侵害。

2. 实际生活中的侵权行为

当面侮辱:直接用言辞贬低、羞辱他人。

名誉损害:通过造谣、传谣等方式广泛传播不实信息,导致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

职务行为相关侵权:用人单位或管理人员因员工行使正当权利而进行打击报复。

名誉权侵害的责任认定与承担

1. 责任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侵害名誉权一般需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

行为具有公开性或特定传播范围。

受害人因此遭受精神损害和实际利益受损(如就业困难、社交障碍等)。

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 常见责任形式

停止侵害:要求加害方立即删除侵权信息,停止传播虚假言论。

恢复名誉:通过声明或媒体发布道歉声明,消除负面影响。

赔礼道歉:在公共场合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在些网络侵权案件中,法院会要求被告在主流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

赔偿损失:受害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体金额由法官根据侵权情节裁量。

名誉权受损的维权途径

1. 私力救济

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并进行道歉(《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赋予公民自行请求停止侵害的权利)。

收集保存证据,包括侵权信息页面截图、记录等。

2. 公力救济

行政途径:

向机关报案:对于涉及暴力侮辱的案件,受害人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上的网络暴力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也可能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向文化执法部门举报:针对媒体或网络的侵权内容,可以向所在地的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投诉。

司法途径:

提起民事诉讼: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主张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

刑事自诉:对于情节严重的侮辱诽谤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提起刑事自诉(根据《刑法》第246条进行定罪量刑)。

3. 网络的自我救济

向社交投诉:各大网络都有专门的侵权投诉渠道。在、等,用户可以通过其提供的“举报”功能处理侵权信息。

使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如要求删除侵权内容(《网络安全法》第14条)。

特殊案例分析

案例一:网络诽谤案

基本案情:

张因与李发生矛盾,便在朋友圈和上发布关于李虚假信息,称其“有生活作风问题”,并附带不雅照片。导致李社会评价严重下降,精神受到极大损害。

法律分析:

张行为构成诽谤罪,且因其行为情节较轻,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新闻报道侵权案

基本案情:

报记者为了吸引眼球,虚构了一则“企业家偷税漏税”的报道,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布。导致该企业家社会评价严重受损。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1025条,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需尽到合理核实义务。如果行为人未尽此义务,则构成侵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名誉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为名誉权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也对公民的行为划定了明确界限。在遇到名誉权受损时,受害人应积极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普通网民而言,在网络空间也要恪守法律底线,避免成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加害人。

《民法典》关于名誉权的规定仍在不断发展中,未来可能会出现更多细化条款和司法解释来应对新型侵权模式。这就要求我们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并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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