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那些事儿:侵犯别人名誉权可以吗?》

作者:か染〆玖づ |

名誉权那些事儿:侵犯别人名誉权可以吗?

名誉权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名誉,是指具有人格的名声,受法律的保护,具有人格利益的内容,为他人所具有的客观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对其所享有的良好声誉、名誉、信誉等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名誉权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对其所享有的良好声誉、名誉、信誉等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侵犯名誉权的认定及责任

1. 认定侵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一般是指行为人通过一定的方式,捏造虚假信息,对他人进行诽谤,导致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从而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利益。虚假信息可以是口头、书面、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且不论信息来源是否真实。

2. 责任承担。侵犯名誉权,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侵犯名誉权的border

1. 言论。言论,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发表意见、表达观点的权利。但是,言论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在行使言论权利时,应当遵循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的人格,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2. 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舆论监督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促进国家和社会的进步。但是,舆论监督应当遵循法律、道德和公序良俗,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权的保护与维权

1. 保护措施。我国《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新闻媒体、网络信息发布者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也明确规定了保护名誉权的相关措施。

2. 维权途径。受到侵犯名誉权损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诉讼、协商、调解等方式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名誉权是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法律的保护。侵犯他人名誉权,不仅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利益,而且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在言论、舆论监督等活动中,应当尊重他人的人格,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受到名誉权损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积极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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