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及其犯法情况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肖像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得到了明确的保护。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他人不得非法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获取自然人的肖像。”
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法律规定
1. 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权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2. 他人不得非法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获取自然人的肖像。
3. 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包含自然人肖像的图像、声音、视频等。
4. 用于新闻报道、科学研究、医学教育、艺术创作等特定目的的,可以不经自然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5. 用于公益目的且不损害自然人合法权益的,可以不经自然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6. 自然人享有请求侵害者承担侵权责任的权利。
肖像权犯法情况
1. 非法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获取自然人肖像的行为。
2. 制作、使用、提供、传播包含自然人肖像的图像、声音、视频等的行为。
3. 未经自然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4. 用于公益目的且损害自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民法典中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及其犯法情况 图1
5. 用于非公益目的且不损害自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肖像权保护的必要性
1. 保护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权。
2. 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3. 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肖像权保护的现状
1. 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肖像权的法律法规,对肖像权的保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肖像权的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3. 我国应该继续加强肖像权的保护,适应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
肖像权是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我国民法典对其进行了明确的保护。应当继续加强肖像权的保护,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