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惩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

作者:tong |

刑法,为保护我国公民之你的人身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之规定,制定本刑法。

总则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国家有责任进行保护。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请求国家予以保护的,国家应当依法进行保护。

犯罪及刑事责任

第六条 下列行为之一,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者财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其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七条 组织或者使用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从重处罚。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的侵犯,情节恶劣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对犯罪分子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轻微,可以宣告缓刑的,可以宣告缓刑。

第十条 犯罪分子在判决前可以提出上诉。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刑事诉讼中,有权依法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第十二条 犯罪分子有权获得法律代理。

刑罚

第十三条 刑罚的种类:

(一)主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出处境。

第十四条 犯罪分子应当承担犯罪所造成的损失,可以依法向 victims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 犯罪分子在判决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其他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于一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惩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惩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 图1

第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事务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