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协议书通用版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权利,包括对肖像的制作、使用、修改、出版、发行、传播等行为的自由支配权。在现代社会,肖像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识和保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和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和扩展。为了明确肖像权的相关事项,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各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肖像权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 肖像权的定义和范围
1.1 本协议书的适用对象为:具有合法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肖像权协议书通用版 图1
1.2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肖像的制作、使用、修改、出版、发行、传播等行为的自由支配权。
1.3 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肖像的使用: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
(2)肖像的修改:不得对他人肖像进行恶意侮辱、诽谤或者恶意使用。
(3)肖像的出版、发行、传播:不得擅自出版、发行、传播他人肖像,或者将他人肖像用于商业用途。
2. 肖像权的取得和行使
2.1 肖像权的取得: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权自出生时起就享有。
2.2 肖像权的行使:当事人有权对自己的肖像权进行行使,包括制作、使用、修改、出版、发行、传播等行为。
2.3 肖像权的限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有权对肖像权进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不得利用他人肖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不得利用他人肖像进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 肖像权的保护
3.1 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的保护,非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出版、发行、传播他人肖像。
3.2 违反本协议书规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3.3 当事人对他人肖像权进行侵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肖像权协议书的效力
本协议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附则
4.1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4.2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4.3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补充。
4.4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