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与名誉权的区分:了解两者保障范围与区别
姓名权与名誉权是两种常见的民事权利,涉及到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声誉的维护。在我国,这两项权利分别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对于许多人来说,区分这两项权利的保障范围和区别仍然是一个挑战。探讨这两项权利的保障范围和区别,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法律含义和实际应用。
姓名权的保障范围和区别
1. 保障范围
姓名权是指个人对自己姓名的使用、保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姓名的使用、依照规定改变、禁止他人干涉、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根据该法第101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享有名誉权,享有保持、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2. 区别
(1)对象不同
姓名权主要涉及到对个人姓名的保护,而名誉权则主要涉及到对个人声誉的保护。姓名权与名誉权的对象是不同的。
(2)内容不同
姓名权的内容包括使用、改变、保护自己的姓名,以及禁止他人干涉、侵害自己的姓名。而名誉权的内容则包括保持、维护自己的名誉,以及禁止他人诽谤、捏造虚假信息等。姓名权与名誉权的内容是不同的。
(3)保护期限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姓名权保护期限为姓名权人终身加5年。而名誉权的保护期限则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认为损害发生时起算。
名誉权的保障范围和区别
1. 保障范围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对其声誉的保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0条规定:“他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不得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等,损害他人的名誉。”
2. 区别
(1)对象不同
名誉权主要涉及到对个人声誉的保护,而姓名权则主要涉及到对个人姓名的保护。名誉权与姓名权的对象是不同的。
(2)内容不同
名誉权的内容包括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等,损害他人的名誉。而姓名权的内容则包括使用、改变、保护自己的姓名,以及禁止他人干涉、侵害自己的姓名。名誉权与姓名权的内容是不同的。
(3)保护期限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0条规定,名誉权保护期限为损害发生时起算。一般来说,损害发生时为一年,一年后未提起诉讼的,视为侵权行为消灭。
姓名权与名誉权的区别和联系
1. 区别
(1)对象不同
姓名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姓名的使用、保护权,而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对其声誉的保护权。
(2)内容不同
姓名权的内容包括使用、改变、保护自己的姓名,以及禁止他人干涉、侵害自己的姓名。而名誉权的内容则包括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等,损害他人的名誉。
(3)保护期限不同
姓名权保护期限为姓名权人终身加5年,而名誉权的保护期限则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认为损害发生时起算。
2. 联系
尽管姓名权与名誉权有上述区别,但在实际应用中,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联系。一方面,名誉权可以成为姓名权保护的补充。如前所述,如果他人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等,损害他人的名誉,被损害人可以通过提起名誉权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声誉。姓名权也可以成为名誉权保护的补充。如前所述,如果他人干涉、侵害他人的姓名,被干涉人可以通过提起姓名权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姓名。
姓名权与名誉权是两种常见的民事权利,分别涉及到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声誉的维护。尽管它们在对象、内容和保护期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但在实际应用中,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联系。在理解这两项权利时,应当综合考虑其保障范围和区别,以及其在实际应用中的联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姓名权与名誉权的区分:了解两者保障范围与区别 图1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