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37条解释:网络暴力、侵犯他人人格权益的认定与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行为之一,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二)公然侮辱、诽谤、柔和或者威胁他人,情节严重的;(三)传授犯罪方法,情节恶劣的。……”
针对当今社会网络暴力、侵犯他人人格权益的现象日益严重,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结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网络暴力、侵犯他人人格权益的认定与处罚进行详细阐述。
网络暴力的认定与处罚
网络暴力是指在网络空间中,通过语言、图片、视频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攻击、侮辱、诽谤、威胁等行为,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网络暴力属于“公然侮辱、诽谤、柔和或者威胁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处罚。
1. 网络暴力的认定
网络暴力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1)是否利用网络工具进行;(2)是否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3)是否构成犯罪。在实践中,判断网络暴力是否构成犯罪,应当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全面分析各种因素。
刑法237条解释:网络暴力、侵犯他人人格权益的认定与处罚 图1
2. 网络暴力的处罚
网络暴力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进行确定。在实践中,对于网络暴力犯罪,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侵犯他人人格权益的认定与处罚
侵犯他人人格权益的行为,主要是指公然侮辱、诽谤、柔和或者威胁他人,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公然侮辱他人
公然侮辱他人,是指在公共场合或者通过网络等渠道,对他人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诽谤他人
诽谤他人,是指通过语言、文字、图片等方式,对他人进行诽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诽谤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 柔和或者威胁他人
柔和或者威胁他人,是指通过语言、文字、图片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柔和或者威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柔和或者威胁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网络暴力、侵犯他人人格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认定和处罚。在实践中,对于网络暴力、侵犯他人人格权益的行为,应当全面分析案件情况,依法从重处罚。我们也要呼吁广大网民,要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尊重他人人格权益,切勿在网络空间进行暴力、侮辱等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空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