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摄影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作者:ぁ風の沙ǒ |

广告摄影是否侵犯肖像权:法理分析与实践探讨

在广告摄影领域,是否合理使用肖像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围绕广告摄影是否侵犯肖像权展开论述,对肖像权的概念进行解析,然后分析广告摄影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结合实践案例,对广告摄影中的肖像权问题进行探讨。

肖像权的概念及性质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可知,肖像权是一种人格权,具有专属性、排他性和永续性。

广告摄影中的法律问题

1. 广告摄影是否构成侵权?

判断广告摄影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分析摄影行为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一般来说,广告摄影中使用的肖像,有以下几种情况可能构成侵权:

(1)未经当事人同意而使用肖像,即未经当事人同意而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肖像。

(2)使用他人肖像,但未对肖像权人进行合理补偿。

(3)对肖像权人的肖像进行恶意毁损、丑化、降格等处理。

2. 合理使用的原则

为平衡广告摄影中的肖像权保护与广告传播的正当需求,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规定:“使用他人肖像,应当遵循合理使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判断是否合理使用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使用目的是否正当;(2)使用方式是否尊重他人肖像;(3)使用范围是否合理;(4)是否对肖像权人造成损害。

实践案例分析

1. 案例一:广告摄影作品是否侵犯肖像权人的权益

某广告公司为推广其新产品,拍摄了一组使用他人肖像的广告照片。照片中,一名年轻女子笑容满面地站在新产品前。女子认为自己的肖像被用于商业用途,且未获得合理补偿,遂将广告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广告公司使用女子肖像时,未尊重女子意愿,未进行合理补偿,且未在合理范围内使用,构成侵权。法院判决广告公司赔偿女子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

2. 案例二:网络广告是否侵犯肖像权

广告摄影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图1

广告摄影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图1

某网络平台发布了一篇广告,使用了一幅网络用户的肖像。用户发现后,认为自己的肖像被用于商业用途且未获得合理补偿,将网络平台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网络平台使用用户肖像时,未尊重用户意愿,未进行合理补偿,且未在合理范围内使用,构成侵权。法院判决网络平台赔偿用户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

广告摄影中的肖像权问题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在广告摄影中,应当遵循合理使用原则,尊重他人肖像权,确保合法使用。肖像权人在面对广告摄影时,也应积极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在广告摄影和肖像权保护之间找到平衡,促进广告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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