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内容一览:为保护公平竞争,修改多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保护公平竞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法律。近年来,为了加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我国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多项修改,对主要修改内容进行一览。
禁止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内容一览:为保护公平竞争,修改多项规定 图1
商业秘密是指具有商业价值并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包括商业计划、设计、 specifications、操作方法、市场信息、客户信息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一)商业秘密的技术内容。包括产品设计、制造方法、制作工艺、技术规格、结构、性能、材料、制作程序等方面的技术信息。
(二)商业秘密的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地址、、消费习惯、行为等方面的信息。
(三)商业秘密的销售渠道信息。包括销售策略、销售区域、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等方面的信息。
(四)商业秘密的管理信息。包括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保护商业秘密的技术措施、管理方法等方面的信息。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在商业活动中采取不公平竞争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商业秘密泄露。是指未经权利人同意,非法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商业秘密盗用。是指非法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三)商业秘密侵犯。是指以其他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
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的处罚,可以处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3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还可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商品、设备、财物,可以责令改正或者强制执行,可以赔偿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的损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