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97条原文

作者:久等你归 |

物权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基本法律,旨在规定物权的种类、内容和保护,以及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和消灭等问题。物权法是社会主义财产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篇将围绕物权法第97条原文展开论述。

物权法第97条规定:“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未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物权不生效。”该条文主要涉及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和消灭等问题,强调物权的变动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否则物权的变动不生效。

物权的设定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物权的设定,是指通过法律的规定,为某一物品或权利赋予某人所有的权利。我国《物权法》第10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这里,土地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就是通过法律设定而取得的。设定物权的变动,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未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物权不生效。

物权的变更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物权的变更,是指物权的权利范围、内容或者义务发生变化。我国《物权法》第135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在这里,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的,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否则变更不生效。

物权的转让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物权的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对某一物品或权利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我国《物权法》第136条规定:“物权的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转让不生效。”在这里,物权的转让必须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否则转让不生效。

物权的消灭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物权的消灭,是指物权权利关系终止,某一物品或权利不再属于某人所有。我国《物权法》第140条规定:“物权的消灭,应当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未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物权的消灭不生效。”在这里,物权的消灭必须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或其他手续,否则消灭不生效。

物权法第97条原文强调了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和消灭等问题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这一规定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财产法律制度的严谨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而且为权利人、义务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正确处理物权关系,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社会效率。在今后的法治建设过程中,我们应当继续完善物权法,强化物权保护,为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