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228条与应收账款的法律问题分析》
《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八款规定:“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登记的,自登记时起生效。”对于应收账款的法律问题,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因欠款事实成立,依法设立权。”《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因欠款事实成立,依法设立质权。”
应收账款的法律性质
应收账款是指债务人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行为,应收的款项。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因欠款事实成立,依法设立权。这意味着,只要欠款事实成立,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就具有法律效力。
《物权法228条与应收账款的法律问题分析》 图1
《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因欠款事实成立,依法设立质权。这意味着,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质物,设定质权。
应收账款的法律问题
1. 应收账款的设立
在债务人向对方提供商品、服务等行为中,形成的应收账款,只要欠款事实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向对方出具的欠款 certificate 或者欠款通知,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应收账款的设立。
2. 应收账款的法律保护
对于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如果欠款事实成立,就依法设立权。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担保物,设定抵押权或者质权。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如果被债权人追讨,债务人可以依法进行抗辩,请求免除或者减轻债务。
3. 应收账款的转让
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可以依法转让。转让时,应当通知债权人,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转让后的应收账款,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均转移到转让人的身上。
应收账款的法律问题分析
1. 应收账款的法律效力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因欠款事实成立,依法设立权。只要欠款事实成立,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就具有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因欠款事实成立,依法设立质权。这表明,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质物,设定质权。
2. 应收账款的法律保护
对于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如果欠款事实成立,就依法设立权。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担保物,设定抵押权或者质权。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如果被债权人追讨,债务人可以依法进行抗辩,请求免除或者减轻债务。
3. 应收账款的转让
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可以依法转让。转让时,应当通知债权人,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转让后的应收账款,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均转移到转让人的身上。
《物权法》第二十二条对于应收账款的法律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为债务人、债权人和担保人处理应收账款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于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