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考物权法真题解析与备考策略

作者:夨吢控ゞ |

2017年司考物权法真题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法考试中的一部分。该真题主要涉及物权法的基本原理、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相关问题。

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合法占有的财产享有的最完全的权利。在2017年的司考物权法真题中,主要考察了所有权的种类、内容和限制。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合法占有的财产享有的其他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担保物权等。在2017年的司考物权法真题中,主要考察了用益物权的种类、内容和限制。

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而拥有的对第三人的财产进行登记、留置或者抵押的权利。在2017年的司考物权法真题中,主要考察了担保物权的种类、内容和限制。

除了上述三个主要方面,2017年司考物权法真题还涉及了其他一些相关问题,物权法的基本原理、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关系的认识、物权法的历史发展和现状等。

2017年司考物权法真题是一道涉及物权法基本原理、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综合性题目,旨在考察考生的物权法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

2017年司考物权法真题解析与备考策略图1

2017年司考物权法真题解析与备考策略图1

2017年司考物权法真题解析

(一)考情分析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以下简称“司考”)财产安全法真题共分为两部分,总题数为120分。为选择题,共40道,每道题的备选项有四个,分别为A、B、C、D。为案例分析题,共80分。

从题目难度上来看,2017年物权法真题难度适中,既考察了基础知识,又考查了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从题目结构上看,选择题部分侧重于对基本理论和法理知识的考察,案例分析题部分侧重于对实际问题的法律适用。

(二)真题解析

1.选择题部分

(1)关于所有权,下列哪一項是正确的?

A.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對物權的處置

B.所有權人對物的處置,不影響他人對物的自由使用

C.所有權人對物的處置,對他人無效

D.所有權人對物的處置,可以對他人為請求

解析: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對物權的處置。所有权人享有對物的處置、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故选A。

(2)下列哪种行為可能會損害他人的民事权益?

A.將一塊壯觀的石头放在公共道路邊

B.在公共場所放风筝

C.在公共場所大小便

D.在公共場所吸烟

解析:在公共場所大小便可能會損害他人的民事權益,因為這會影響他人的健康。故选C。

(3)關於抵押,下列哪一項是正確的?

A.抵押權人可以對抵押物自由處置

B.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處置需要经抵押人同意

C.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處置,不得對抵押人造成損害

D.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處置,可以對抵押人造成損害

解析: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處置,不得對抵押人造成損害。故选C。

(4)关于租赁合同,下列哪一項是正確的?

A.租赁合同一经签订,租赁权就發生效力

B.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可以長達20年

C.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間,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D.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間,出租人不得解除合同

解析:租赁合同一经签订,租赁權就發生效力。故选A。

(5)关于侵权行為,下列哪一項是不正確的?

A.行為人因过错而行為

B.行為人因無過錯而行為

C.行為人因過錯而行為

D.行為人因無因而行為

解析:行為人因过错而行為。故选D。

2.案例分析题部分

案例: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乙在租赁期内將房屋改建成文化活动中心并向公众開放。甲發現乙將房屋改建成文化活动中心并向公众開放後,多次要求乙改正,但乙拒绝改正。甲为实现目的,以乙侵犯其所有权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請問:法院會如何處理?

解析:乙將房屋改建成文化活动中心并向公众開放後,甲多次要求乙改正,但乙拒绝改正,此行為已經超出了甲租赁權的範圍。故甲有权要求乙改正。但甲在未果情況下,以乙侵犯其所有权為由提起诉讼,這種做法不當。根據《物權法》第106条规定:“租赁權人對租赁物的處置,不得影響租赁權人的正常使用”。故甲應該先向乙提出書面要求,如乙不改正,再考慮提起诉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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