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操作及法律效应

作者:怪咖先生 |

离婚房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较为常见的问题之一,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权益保障。根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操作及法律效应如下。

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1. 《婚姻法》第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物权法》百零四条: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登记的,自登记时起生效。

4. 《物权法》百零五条: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应当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物权不生效。

物权法规定: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操作及法律效应 图1

物权法规定: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操作及法律效应 图1

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操作

1.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将房产分割给其中一方。但为避免纠纷,建议采用书面形式。

2. 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

3.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房产分割案件,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财产分割方案,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效应

1. 离婚房产分割后,原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对房产归属的约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2. 离婚房产分割后,原房产的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权属证书的登记比例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权属证书的变更登记。

3. 离婚房产分割后,原房产产生的债权、债务人也应按照新的权属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离婚房产分割是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重要内容之一,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保障。在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房产分割后,原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对房产归属的约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原房产的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权属证书的登记比例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权属证书的变更登记。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