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第23条案例:消费者依法维权成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本条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为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一起消费者依法维权成功的案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进行详细解读。
案例背景
某市居民张先生于2021年5月在某商场购买了一辆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张先生发现该自行车存在一些安全问题,如车把松动、车轮失衡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张先生的使用体验,且对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张先生尝试与商场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但商场以自行车已经超出保修期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张先生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
消费者权益第23条案例:消费者依法维权成功 图1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在本案中,张先生购买的自行车存在明显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使得他在使用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张先生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损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内容。在本案中,商场作为销售者,有责任保证所售商品的质量。而自行车存在安全问题,已经超出了商场的保修期,但商场仍然拒绝承担责任。这显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
经过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商场最终同意为张先生更换一辆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自行车,并支付张先生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张先生依法维权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
案例启示
本案例启示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为消费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遇到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地依法维权。也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在市场中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