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消费者权益日:了解您的权益,维护自身利益

作者:Kill |

消费者权益日,即每年的3月15日,是我国固定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日子。消费权益日的设立,旨在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应当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了解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护自身利益。

消费者权益日的历史沿革

消费者权益日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当时正值经济危机,大量消费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损害,于是消费者们发起了一场争取自身权益的斗争。此后,各国纷纷响应,设立了消费者权益日,以此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于1993年开始设立消费者权益日,并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九项基本权益:

1.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信息的权利。

2. 选择权: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商品或者服务的种类、价格等权利。

2018年消费者权益日:了解您的权益,维护自身利益 图1

2018年消费者权益日:了解您的权益,维护自身利益 图1

3.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和按照自己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予以拒绝的权利。

4.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防止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权利。

5. 接受教育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和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价格、计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及其保护机制等方面的教育,提高自身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维权能力。

6. 参与权:消费者享有参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监督、价格监督、竞争监督等权利,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竞争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影响其生活消费的因素的决策产生影响。

7. 组织权:消费者有权组织起来,通过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对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价格、竞争等方面提出投诉、协商、调解、诉讼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 受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受到尊重、保护、理解、关心、帮助的权利。

9. 受保护的权利: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受到法律保护,国家、地方、社会、行业、企业等有关机构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权利。

消费者如护自身权益

维护自身权益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消费者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掌握必要的消费知识和信息,提高自身消费判断力和选择力,增强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维权能力。消费者在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时、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

1. 积极维权:消费者在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积极采取维权措施,包括与经营者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有关机构举报、提起诉讼等。

2. 了解政策法规:消费者应当了解国家、地方、社会、行业、企业等有关机构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政策和法规,掌握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

3. 收集证据: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凭证、收据、照片、视频等,以便在法律诉讼中为自己的权益争取最大程度的保护。

4.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维权能力,掌握必要的消费知识和信息,提高对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判断力和选择力。

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旨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重视自身权益,了解自己的权益,积极维护自身利益。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掌握必要的消费知识和信息,提高自身消费判断力和选择力,增强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维权能力。消费者在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积极采取维权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在消费者权益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更加关注消费者的权益,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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