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18项权益保障你了解吗?》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过程中所享有的依法应当得到保障的权利。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接受教育的权利、参与权、组织权、受尊重的权利、救济权等。消费者权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范畴,该法于1993年3月15日开始实施,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1.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性能、规格、质量、制造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2. 选择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自由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或者服务。
3.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4.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5. 接受教育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获得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使用方法、维护权益的知识和信息。
6. 参与权:消费者有权参与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检验、评价等活动。
7. 组织权:消费者有权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 受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得到经营者的尊重和保护。
9. 救济权:消费者在遭受损失时,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有权请求有关机构进行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享有前款所列的权利,承担因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履行相关义务或者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发展消费事业,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便利、舒适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生活质量,促进经济贸易的发展。
国家支持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对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 Monitor 制度。
国家采取措施,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或者服务,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查处。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消费者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消费者参与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揭露和批评。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文明消费。消费者在享受权利的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国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应当依法使用住房、场所等消费场所。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施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由设立,或者由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依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管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其他依法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在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可以采用扣留、查封、扣押、冻结的措施。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消费者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消费者参与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揭露和批评。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文明消费。消费者在享受权利的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过程中所享有的依法应当得到保障的权利。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接受教育的权利、参与权、组织权、受尊重的权利、救济权等。消费者权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范畴,该法于1993年3月15日开始实施,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自由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或者服务。消费者在享受权利的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国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消费者组织和其他依法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在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可以采用扣留、查封、扣押、冻结的措施。
《消费者权益日:18项权益保障你了解吗?》图1
消费者权益日:18项权益保障你了解吗?
消费者权益日,即“消费者权益日”(Consumer Rights Day),每年的3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一天,旨在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自身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于1993年3月15日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了新的阶段。
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
消费者权益日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而设立的一项重要日子。《消法》第四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对商品或者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的权利、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享有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接受教育的权利、参与权、受尊重的权利、救济权等18项权利。”
18项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
1.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价格、产地、使用方法、售后服务等信息。
2.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和按照自己真实意愿从事交易活动,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予以拒绝的权利。
3.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受到安全保障的权利。包括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安全、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
4. 接受教育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以及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的权利。
5. 参与权:消费者享有参与对商品或者服务的选用、评价、表达其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 受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包括对经营者的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7. 救济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依法要求赔偿损失、退货、换货、补偿等救济权利。
消费者维权途径
1. 投诉:消费者可以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商家或者有关部门投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协商:消费者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达成共识。
《消费者权益日:18项权益保障你了解吗?》 图2
3. 调解: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调解,请求组织进行调解。
4. 仲裁:消费者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诉讼:消费者在协商、调解等途径无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体现了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商家也应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