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发展史与法律保障

作者:魔咒 |

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研讨会在人民大学举行。本次研讨会由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主办,吸引了来自法学界、实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会议围绕“消费与可持续发展”的年度主题展开深入讨论,并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进行了交流。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历史渊源与发展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约翰F肯尼迪首次提出消费者的四项权利。这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消费者权益运动在发达国家正式兴起,并为国际社会广泛认可。从那时起,“315”逐渐演变为一个全球性的消费者维权节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与实践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发展史与法律保障 图1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发展史与法律保障 图1

我国最早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性文件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1987年,批准成立了全国届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1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审议通过,并于次年实施。

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点方向

当今经济环境下,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着诸多新课题。会议特别强调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网络交易的规制;个人信息保护;预付式消费领域的规范等。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发展史与法律保障 图2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发展史与法律保障 图2

未来的工作规划与发展方向

研讨会就下一步工作任务达成共识,包括:

1.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

2.强化消费者协会组织建设;

3.深化消费教育工作;

4.提升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效能;

5.加强国际交流。

这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对于推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期待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