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者权益日:每年固定日期,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每年固定日期,保护消费者权益
每年三月十八日为我国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源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国家的重视和保护,以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消费者信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章条规定:“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自1993年起,我国开始设立消费者权益日,并每年在三月十八日举行各种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我国消费者权益日:每年固定日期,保护消费者权益 图1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接受教育的权利、参与权、组织权、受尊重的权利、救济权等。该法也明确了国家、社会、企业和消费者自身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国家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2.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投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物质条件;
4. 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纠正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5. 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社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消费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2. 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协助消费者维护权益;
4.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企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遵守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宣传;
3. 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和服务及时进行更换、修理或者退款;
4. 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消费者自身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
2. 合理、文明、有序地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及时、准确地提供消费信息,协助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4. 发现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及时向企业或者有关部门投诉,要求依法处理。
我国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旨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促使国家、社会、企业和消费者自身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让我们在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更加重视消费者的权益,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