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售罄虚假宣传案被曝光,消费者权益受损引关注

作者:thorn |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逐渐成为民众关注的热点。在房地产市场中,虚假宣传、欺诈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介绍一起楼盘售罄虚假宣传案,以及该案对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损害。

案情简介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市场上宣传其新开发的楼盘即将售罄,并暗示消费者若想购买该楼盘,必须尽快下单。事实上该楼盘并未售罄,开发商不仅在宣传上存在虚假成分,还通过限制消费者的购房资格、提高购房门槛等手段,强制消费者购买房屋。

一名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因满足不了开发商的要求,被要求购买的高价房屋,远超过其承受能力。后经调查发现,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自主选择、知情权、安全保障权、接受教育的权利、参与政治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受保护的权利等七项基本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针对开发商存在的虚假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面临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保证、价格、质量、性能、种类、数量、时间、地址等未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由好奇心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面临商品或者服务存在安全缺陷、不及时或者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等问题的,将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由好奇心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受到人身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责任。结合案情,消费者因开发商虚假宣传行为受损,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楼盘售罄虚假宣传案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损害,使消费者权益受损。针对此类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应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及时维权。开发商也应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楼盘售罄虚假宣传案被曝光,消费者权益受损引关注 图1

楼盘售罄虚假宣传案被曝光,消费者权益受损引关注 图1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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