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卖场虚假宣传被曝光,消费者权益受损,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作者:花刺 |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意识的提高,我国对于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也日益加强。相关部门对于虚假宣传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虚假宣传仍然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在此,我们将以一起虚假宣传案件为例,详细分析其法律适用及维权途径。

案例背景:

某市一家名为“某某购物广场”的综合性购物商场,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销售额,开始进行虚假宣传。该商场在广告中宣传自己拥有某某品牌独家代理权,并聲稱该品牌的产品质量和设计均无人能及,与其他商场相比具有更高的性价比。该商场還通过各种手段,如、满减活动等,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

案件经过:

在一段时间后,有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发现了该商场的虚假宣传行为,引起了公众的关注。相关部门在接到消费者的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调查,该商场确实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教育。”在本案中,该商场通过虚假宣传的,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本案中,该商场虚假宣传商品的质量,可能导致消费者在商品后发现质量问题,影响消费者的生活品质。该商场的行为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维权途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消费者在发现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时,可以要求经营者改正,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在本案中,消费者可以向该商场要求赔偿因虚假宣传所造成的损失。

消费者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查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消费者可以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一家卖场虚假宣传被曝光,消费者权益受损,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图1

一家卖场虚假宣传被曝光,消费者权益受损,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图1

虚假宣传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必须予以严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提高警惕,发现虚假宣传行为及时维权。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大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更加放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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