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疗纠纷鉴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医疗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动物医疗纠纷的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动物的健康和人的生命安全,本鉴定机构受中国的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动物医疗纠纷进行鉴定。
鉴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动物饲养、经营、运输、检验、隔离、治疗和死亡处理等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医疗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动物饲养、经营、运输、检验、隔离、治疗和死亡处理等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或者,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
3. 《动物医疗纠纷鉴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动物医疗纠纷鉴定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鉴定范围和业务范围;(二)有必要的仪器设备和专业人员;(三)有严格的鉴定程序和质量管理体系。”
鉴定对象
动物医疗纠纷,是指动物饲养、经营、运输、检验、隔离、治疗和死亡处理等活动中,因动物医疗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鉴定程序
1. 鉴定的申请
本鉴定机构收到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的委托后,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发出鉴定通知。
2. 鉴定的准备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鉴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本鉴定机构提交有关动物医疗纠纷的相关材料,包括病历、诊断书、治疗方案、死因鉴定等。
3. 鉴定的实施
本鉴定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被申请人的提交的动物医疗纠纷材料进行现场勘查、实验室检测、尸体解剖等,收集相关证据,形成鉴论。
4. 鉴定的反馈
本鉴定机构应当自鉴定工作完成后15日内,向委托方提交鉴定报告。
鉴论
本鉴定机构根据动物医疗纠纷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医疗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鉴论。
鉴定费用
1. 鉴定费用按照《动物医疗纠纷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委托方承担。
动物医疗纠纷鉴定书 图1
2. 鉴定费用具体金额,由本鉴定机构根据动物医疗纠纷的具体情况,结合市场行情、鉴定工作量等因素,提出收费方案,报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批准。
其他事项
1. 本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鉴定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本鉴定机构在完成鉴定工作后,应当向委托方提供鉴定报告,并配合委托方进行后续的法律处理。
3. 本鉴定机构的鉴论仅供参考,不作为动物饲养、经营、运输、检验、隔离、治疗和死亡处理等活动的法律依据。如有法律纠纷,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动物医疗纠纷鉴定机构
日期:2022年12月3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