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则:只处告诉求》
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或因医疗条件、设备等客观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人身损害或健康受损的事件。医疗纠纷的处理,关系到患者权益的保障、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发展,是医疗领域重要的法律问题。
我国《医疗纠纷处理办法》规定,医疗纠纷处理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实行调解、诉讼相结合的解决机制。医疗纠纷处理,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意愿,充分考虑患者权益,只处理患者 original claim(原告诉求)。
医疗纠纷处则:只处告诉求
1.原告诉求的内容应当真实、明确、合法
医疗纠纷处理,应当以患者的原告请求为核心。患者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应当向医疗机构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提供真实、明确、合法的原告告诉求。医疗机构和患者应当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2.原告诉求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患者的原告告诉求,应当具体、明确地说明医疗纠纷的事实、原因、损失等。患者的原告告诉求,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如起诉状、答辩状等。
3.原告诉求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
患者的原告告诉求,应当符合《医疗纠纷处理办法》规定的范围。患者的原告告诉求,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不得涉及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个人行为。
医疗纠纷处则:只处告诉求的实践
《医疗纠纷处则:只处告诉求》 图1
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只处告诉求,是原则,也是实践。医疗机构和患者都应当遵守这一原则。
1.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职责
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应当对患者的原告告诉求进行认真审核,对患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医疗纠纷处理信息。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医疗纠纷处理所需的医疗资料、病历、影像资料等。医疗机构应当配合患者的原告诉求,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咨询服务。
2.患者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患者在医疗纠纷处理中,享有充分的权利和义务。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对其提供的医疗 services(服务)进行说明,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医疗资料、病历、影像资料等。患者应当配合医疗机构对其提供原告诉求,并如实提供医疗纠纷处理所需的信息。
医疗纠纷处则:只处告诉求的意义
医疗纠纷处则:只处告诉求,是法律对患者权益的保障,也是医疗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的体现。医疗机构和患者都应当遵守这一原则,共同维护医疗活动的正常秩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