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构建与实践》

作者:安ぷ諾淺陌 |

行政医疗纠纷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管理相对人(患者)与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因行政管理行为(医疗行为)产生的纠纷。这种纠纷既包括患者对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的纠纷,也包括医疗机构对患者产生的纠纷。行政医疗纠纷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主体特征

行政医疗纠纷的主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患者,二是医疗机构。患者通常是指接受医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医疗机构则是指提供医疗服务的社会组织,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客体特征

行政医疗纠纷的客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医疗行为,二是医疗服务。医疗行为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需求和病情,对患者进行的诊断、治疗、康复等行为。医疗服务则是指医疗机构提供的具体医疗服务,包括诊断、治疗、康复、保健、体检等。

纠纷性质特征

行政医疗纠纷的性质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纠纷的行政性:行政医疗纠纷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是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

2. 纠纷的医疗性:行政医疗纠纷的客体是医疗行为和医疗服务,与行政管理其他领域的纠纷不同。

3. 纠纷的争议性:行政医疗纠纷是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纠纷,涉及到患者权益的保护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4. 纠纷的不可协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行政医疗纠纷通常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而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纠纷处理方式

行政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协商解决:在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协商解决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调解解决: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解决。调解机构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调解解决可以减轻纠纷双方的心理压力,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

3. 诉讼解决:在协商和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诉讼解决可以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终局性。

法律规定

我国有关行政医疗纠纷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医疗纠纷的诉讼程序和法院审则,包括诉讼提起、法院受理、诉讼审理、判决和执行等环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在医疗领域享有的权益,包括医疗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包括医疗过失、医疗延误、医疗损害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规定了医疗机构的设立、管理和职责,以及医疗服务的规范和监管。

行政医疗纠纷是一种特殊的纠纷类型,具有行政性和医疗性的双重特征。在处理行政医疗纠纷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构建与实践》图1

《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构建与实践》图1

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构建与实践

行政医疗纠纷是指在行政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医疗纠纷。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水平不断提高,行政医疗纠纷的数量和复杂性也在不断增加。解决行政医疗纠纷,保障患者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已成为我国行政医疗领域面临的重要问题。调解机制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有效手段,可以在行政医疗纠纷解决中发挥重要作用。本文旨在探讨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构建与实践,为我国行政医疗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构建与实践》 图2

《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构建与实践》 图2

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构建

1. 调解机制的定位与原则

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是指在行政医疗机构中,通过专门调解机构或者专业调解人员,对行政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协商、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独立、中立、专业原则;(3)依法、自愿、有据原则。

2. 调解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1)调解机构的设置。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可以设置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调解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性,不受其他部门和组织的干涉。

(2)调解机构的职责。调解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协商行政医疗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组织调解培训,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等。

3. 调解参与者的确定与培训

(1)调解参与者的确定。调解参与者包括医疗机构、患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方。调解参与者的确定应当遵循自愿、有据原则,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2)调解参与者的培训。调解参与者应当接受调解培训,提高调解能力。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医学知识、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

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实践

1. 调解机制的运作流程

(1)调解申请。患者或者医疗机构在发生行政医疗纠纷后,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2)调解受理。调解机构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受理,并告知调解参与者和患者或医疗机构。

(3)调解协商。调解机构组织调解参与者和患者或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4)协议审查。调解机构对达成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保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5)协议履行。达成调解协议后,患者或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

2. 调解协议的效力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患者或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是解决行政医疗纠纷的有效手段。构建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独立、中立、专业原则,依法、自愿、有据原则。调解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调解参与者的确定和培训应当提高调解能力。通过实践探索,不断优化行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为我国行政医疗纠纷的解决提供有力支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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