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如何进行调解工作

作者:ぁ風の沙ǒ |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Medical Arbitration Committee,简称MAC)是一种专门负责解决医疗纠纷的机构。在我国,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制度于200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独立进行调解,旨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秩序和谐。本篇将在2000字以内详细阐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如何进行调解。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与组织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由熟悉医疗行业法规、具有医疗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的人员组成。根据《医疗纠纷调解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医疗卫生工作者代表;(2)法律工作者;(3)医学专家;(4)消费者保护组织代表。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委员若干。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设有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办公室设立负责人,负责协调委员会内部工作,对外联络。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与职责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 接收和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接收、登记医疗纠纷案件,并对其进行调解。

2. 调查核实医疗纠纷事实。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或者现场调查,对医疗纠纷的事实进行核实。

3. 制定调解方案。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根据医疗纠纷的具体情况,制定调解方案,提出调解意见和损害赔偿建议。

4. 主持调解会议。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会议,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推动调解工作的开展。

5. 制作调解协议书。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完成后,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签字盖章。

6. 监督协议履行。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协议的履行。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

1. 申请与登记

当事人对医疗纠纷协商无果的,可以向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书、治疗方案等。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登记,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申请的处理结果。

2. 调解准备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进行调解准备。当事人应在通知到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

3. 调解会议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在调解会议上,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向当事人介绍自己的身份和调解原则,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对医疗纠纷的事实、责任及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质证和辩论。

4. 调解方案制定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证据材料及调解原则,制定调解方案。调解方案应当明确医疗纠纷的事实、责任及损害赔偿等问题,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当事人对调解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

5. 调解协议书制作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完成后,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明确医疗纠纷的事实、责任及损害赔偿等问题,并由当事人签字盖章。调解协议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6. 协议履行与监督

当事人双方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协议。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当事人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可以依法进行处理。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与限制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包括:

1. 公平、公正、公则。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在进行调解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独立性原则。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在进行调解时,应当保持独立,不受其他部门、组织、个人的干涉。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工作限制包括:

1. 法律适用限制。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在进行调解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调解,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范围进行调解。

2. 调解协议效力限制。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协议书,仅作为当事人之间解决医疗纠纷的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双方在协议书中自愿放弃诉讼等权利,不视为对医疗纠纷的放弃或者放弃追诉权。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是我国医疗纠纷解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著的优点和重要的社会意义。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独立进行调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秩序和谐。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制度有助于缓解医疗资源紧张、降低医疗纠纷诉讼成本、提高医疗纠纷解决效率,对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积极的作用。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指导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组织机构,承担着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使命。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工作中,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从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原则、调解委员会的组织、调解程序和调解结果的效力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指导。

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原则

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正公平:调解委员会在进行调解时,应公正、公平地处理纠纷,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公开透明:调解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

3. 独立自主: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应保持独立自主,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 及时高效:调解委员会应及时、高效地处理医疗纠纷,避免纠纷升级,降低社会影响。

调解委员会的组织

1. 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患者一方等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办公室、调解员队伍等,负责日常工作。

2. 调解委员会的职责: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努力化解纠纷;

(2)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

(3)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5)向有关部门反映医疗纠纷处理情况,推动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调解程序

1. 调解申请:患者或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书、医疗事故调查报告等。

2. 调解准备: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进行调解准备,包括组织调解员队伍、了解纠纷情况、制定调解方案等。

3. 调解过程: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充分沟通,表达意愿,寻求解决方案。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4. 调解协议: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委员会应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5. 调解结果的执行:调解委员会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应监督协议的执行情况,确保协议的履行。

调解结果的效力

1.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2. 调解协议与诉讼的关系:调解协议与诉讼可以共同存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工作中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应符合法律规定,职责明确,人员结构合理。调解程序应规范、严谨,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调解结果的效力应得到充分保障,使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能够充分发挥其社会效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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