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管理办法》

作者:浮浅 |

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管理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8年3月20日联合制定的部门规章。该办法旨在规范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管理办法共分为五个部分,包括:总则、调解人员资格与培训、调解工作程序、调解人员职责和调解经费管理。

总则

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管理办法的总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调解人员资格与培训

1. 调解人员应当具备医学、法律或者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调解人员应当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调解人员培训课程,并取得相应的。

3. 调解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调解工作。

4. 医疗纠纷调解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调解能力。

调解工作程序

1. 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2. 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应当由患者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申请,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接受调解的决定。

3. 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调解医疗纠纷,应当组织调解人员、医疗专家、法律专家等共同进行。

4. 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充分听取意见,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协商解决医疗纠纷。

5. 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调解完成后,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调解人员职责

1. 医疗纠纷调解人员职责主要包括:了解医疗纠纷的基本情况、组织调解、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制作调解协议书等。

2. 医疗纠纷调解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公正、公平地进行调解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 医疗纠纷调解人员应当严格保守调解过程中的保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当事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士。

调解经费管理

1. 医疗纠纷调解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保障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医疗纠纷调解经费应当用于调解人员的培训、补贴、奖励等方面,不得挪用、滥用。

3. 医疗纠纷调解经费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保障医疗秩序,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我国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管理办法》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管理办法》图1

医疗纠纷是医患关系中常见的纠纷类型,解决医疗纠纷对于维护医患关系和谐、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为我国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本文旨在分析《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

医疗纠纷是医患关系中常见的纠纷类型,根据统计,医疗纠纷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矛盾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纠纷的发生不仅影响医患关系的和谐,也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严重的心理和经济负担,甚至可能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和医疗系统的瘫痪。有效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对于促进我国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我国制定了《管理办法》,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进行了规范。通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

1. 调解人员资格和培训

《管理办法》明确了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培训要求,对调解人员的身份、资格、培训、考核作出明确规定,以确保调解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

2. 调解组织和工作流程

《管理办法》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组织的设立、职责和调解流程,明确了调解人员的职责分工,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3. 调解协议的达成和履行

《管理办法》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的达成和履行方式,明确了协议的内容、效力、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实际操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4. 法律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管理办法》明确了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主体,规定了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诉讼等,为医疗纠纷处理提供了法律途径和程序保障。

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虽然《管理办法》对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进行了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1. 调解人员数量不足且素质参差不齐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纠纷调解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目前我国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的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需求。

2. 调解组织建设和管理不够完善

医疗纠纷调解组织是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载体,但我国调解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尚不够完善,存在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开展。

3. 调解协议的达成和履行存在困难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是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成果,但实际操作中,调解协议的达成和履行存在一定困难,如协议内容不明确、履行责任不清等问题,影响了协议的有效执行。

建议和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管理办法》 图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管理办法》 图2

1. 增加调解人员数量,加强调解人员培训

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投入,增加调解人员数量,并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

2. 完善调解组织建设和管理

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加强调解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确保调解组织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3. 明确调解协议内容,加强协议履行监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应当明确调解协议的内容,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各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管理办法》为我国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为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加强调解人员培训、完善调解组织建设和管理、明确调解协议内容等措施加以解决。希望《管理办法》能够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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