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医疗纠纷赔偿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解决某医院与患者之间因产科医疗纠纷所产生的法律责任问题,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条 纠纷基本事实
患者在某医院生育过程中,因医院过错导致患者及其胎儿损害。患者与医院就损害赔偿问题协商无果,现提起诉讼。
第二条 责任及赔偿
1.医院应赔偿患者因产科医疗纠纷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产科医疗纠纷赔偿协议书 图1
2.医院应在协商达成后的15日内向患者支付赔偿金。
3.如果患者在协商达成后的1年内死亡,医院应双倍支付赔偿金;如果患者在协商达成后的1年内残疾,医院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并根据患者的实际身体状况,承担相应的护理、康复费用。
4.医院赔偿责任期间为协商达成之日起至患者死亡或残疾止。
第三条 责任免除
1.医院在接到患者就诊时,已经尽最大努力履行应尽的医疗义务,不存在故意延误病情、泄露患者隐私等过错。
2.医疗过程中,患者及家属放弃或改变治疗方案,导致损害发生的,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医疗损害的,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与患者与医院之间的产科医疗纠纷赔偿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患者与医院双方协商达成,具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患者(签名):
医院(签名):
日期:2022年某月某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协议内容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和医院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在签订协议前,建议请专业律师进行审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