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疗纠纷调解中心
医疗纠纷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常见现象,涉及到医患双方的权益保护。我国医疗纠纷的数量和影响力逐年上升,医疗纠纷调解工作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为了有效解决医疗纠纷,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我国政府积极推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济宁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设与运作,为我国医疗纠纷调解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
济宁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设
1. 机构设置
济宁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济宁调中心”)成立于2018年,是由山东省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独立设置的专门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机构。济宁调中心设有办公室、调解员培训部、调解员实战部、法律事务部等部门,具有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 人员配置
济宁调中心拥有一支专业的调解员队伍,其中包括医疗纠纷调解员、法律专业人员、心理师等。调解员队伍具备丰富的医疗知识和法律知识,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医疗纠纷的双方诉求,为患者和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公正的调解服务。
3. 设施保障
济宁调中心设有专门的调解室、培训室、办公室等设施,为调解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调中心还配备了先进的调解软件、语音识别系统等设备,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济宁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运作
1. 调解流程
济宁调中心采用调解员调解的,遵循调解工作的原则和程序。调解员在接到调解申请后,先进行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了解、调解前的法律教育等。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做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对于无法达成共识的调解案件,济宁调中心可进行调解笔录记录,并报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依法处理。
2. 调解效果
济宁调中心自成立以来,共调解医疗纠纷2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5%以上。通过济宁调中心的调解,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能够更加和谐地解决问题,减少了医疗纠纷对医患关系和医疗秩序的影响。
3. 经验借鉴
济宁调中心的建设与运作,为我国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济宁调中心明确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独立地位,使调解工作不受医疗、法制的干扰,更加公正、公平。济宁调中心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为医疗纠纷调解提供了人才保障。济宁调中心遵循调解工作的原则和程序,确保了调解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济宁调中心注重调解效果,通过调解促进了医患关系的和谐,维护了医疗秩序。
济宁医疗纠纷调解中心 图1
济宁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设与运作,对我国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制度设计,提高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患者和医疗机构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