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行为界定及其法律适用研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网络著作权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这不仅对网络空间的秩序产生严重影响,而且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明确网络著作权行为的界定以及法律适用问题,对于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保护权利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著作权行为的界定
(一)网络著作权的含义
网络著作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的规定,创作、传播、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承担著作权责任的侵权行为。网络著作权既包括传统著作权的保护,如文字、音乐、美术、摄影作品等,也包括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作品,如网络小说、网络音乐、网络图片等。
(二)网络著作权行为
网络著作权行为界定及其法律适用研究 图1
网络著作权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 创作、传播、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承担著作权责任的侵权行为。
2. 修改、翻译、演绎、改编他人作品,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构成侵权行为。
3. 制作、传播、使用他人作品的电影、戏剧、音乐、美术作品专有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的侵权行为。
网络著作权法律适用问题
(一)法律适用原则
在网络著作权法律适用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作品地域性原则。即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应当以其创作地或者发表地为依据,而不仅仅以其传播地或侵权地为依据。
2. 作品保护期限原则。即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计算,至死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为截止日。
3. 权利主体平等原则。即网络著作权法律适用中,权利人、侵权人应当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法律适用范围
1.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应当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作品进行分类保护,明确网络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2. 对于侵犯网络著作权的具体行为,应当根据其具体形态,分别适用相应的法律依据。侵犯著作权人著作权的行为,可以适用《著作权法》有关著作权保护的规定;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可以适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
网络著作权行为界定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是网络环境下的重要法律问题。明确网络著作权行为的界定以及法律适用问题,对于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保护权利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对此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启示。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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