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法著作权法:下列情况下的权利与义务》

作者:初雪 |

实体法著作权法是指在著作权领域中,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行为的一种法律制度。与行为法著作权法不同,实体法著作权法强调权利人的身份和权利状态,通过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保护和限制来达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在实体法著作权法中,权利人是指拥有著作权的人,包括作者、创作人、出版者等。权利人拥有对其创作的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当权利人的作品被未经许可地使用时,就构成了侵权行为。

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时,实体法著作权法采取了“事实证据”的原则。,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确定权利人是否失去了对其作品的完全权利,以及未经许可的使用是否超出了权利人的权利范围。如果权利人的作品已经被公之于众,那么他人使用该作品就构成了侵权行为,无论使用者的意图和目的如何。但如果权利人的作品尚未公开,那么只有当他人未经许可地使用了该作品,才构成侵权行为。

在实体法著作权法中,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权利人的作品被未经许可地使用,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权利人还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来解决侵权纠纷。

实体法著作权法是一种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行为的法律制度。它强调了权利人的身份和权利状态,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实体法著作权法:下列情况下的权利与义务》 图2

《实体法著作权法:下列情况下的权利与义务》 图2

《实体法著作权法:下列情况下的权利与义务》图1

《实体法著作权法:下列情况下的权利与义务》图1

在我国,著作权法是保护创作者对其创作成果的财产权利的重要法律。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广泛普及,著作权领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实体法著作权法中各类情况下的权利与义务,对于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著作权法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原则

根据实体法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创作成果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其他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人还应承担一定的义务,包括保护作品完整权、尊重他人权利、合法行使权利等。

权利与义务的具体分析

1. 创作作品的权利与义务

在我国,创作作品是著作权人的主要权利之一。根据实体法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著作权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保护作品完整权、尊重他人权利等。

2. 著作权转让的权利与义务

在我国,著作权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实现权利的转移。根据实体法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将其所享有的著作权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他人。在此过程中,著作权人应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在享有权利的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3.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根据实体法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创作完成之日起,作者终身加50年。对于创作的作品,保护期限为一位作者死亡之日起50年。在保护期限内,著作权人可以依法行使著作权,超过保护期限后,著作权人的权利将自动转让给作品财产权利人。

4.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责任

在我国,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或者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行为。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根据实体法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实体法著作权法是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在互联网时代,面对著作权的挑战,我们更应深入研究各类情况下的权利与义务,以推动我国著作权法的完善,为保护创作者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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