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新教授谈侵权责任法在著作权保护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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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是保护作者创作成果的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激励人们创作的重要法律手段。在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广泛,包括文字、图片、音乐、电影等多种形式。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著作权保护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运用著作权法保护自己的创作成果,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为此,我们邀请到了著名法学教授杨立新,他就侵权责任法在著作权保护中的运用为广大读者解答。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杨立新教授介绍了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创作原则、原创性原则、知识产权原则、公平原则等。这些原则为著作权保护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杨立新教授详细介绍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包括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等。他还强调了著作权保护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等国家机关的公文,以及新闻报道和通讯报道等。

侵权行为的认定

针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杨立新教授指出,要判断是否构成侵权,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是否涉及著作权保护的范围;2. 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3. 侵权行为与被侵权成果之间的因果关系;4.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

著作权侵权责任的承担

杨立新教授强调,著作权侵权责任的承担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侵权责任,即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即侵权人应承担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他还介绍了侵权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以及如何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的责任承担方式。

著作权保护的现状

在谈到著作权保护的现状时,杨立新教授指出,虽然我国著作权法为著作权保护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法律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侵权成本低、执行难度大、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等。针对这些问题,杨立新教授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加强著作权法律宣传、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等。

《杨立新教授谈侵权责任法在著作权保护中的运用》 图1

《杨立新教授谈侵权责任法在著作权保护中的运用》 图1

著作权保护是维护作者权益、促进文化创新的重要手段。只有正确理解和运用著作权法,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创作成果,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希望杨立新教授的讲解能够为广大读者提供有益的帮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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