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184条中文解释:企业名称的注册与使用规范

作者:安ぷ諾淺陌 |

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额向公司出资。股东出资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逾期不出资的,应当向公司交付所认缴的出资额的5%以上 late 交付的,应当向公司交付所认缴的出资额的5%以上。”

根据该法条,公司设立时,股东需要按照约定的出资额向公司出资。出资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果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资,则需要向公司交付所认缴的出资额的5%以上。如果股东未能按时出资,则可能会被认为对公司不忠,并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184条还规定了股东出资的方式。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分期出资,也可以一次出资。如果股东选择分期出资,则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逐期出资,每一期出资的期限应当明确。如果股东选择一次出资,则需要将全部出资额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支付给公司。

公司法第184条是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该法条明确规定了股东出资的期限、出资方式以及未能按时出资的后果。这些规定对于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以及股东之间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法第184条中文解释:企业名称的注册与使用规范图1

公司法第184条中文解释:企业名称的注册与使用规范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是规定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和终止的我国基本法律。公司法第184条明确了公司名称的注册与使用规范,为保证公司名称的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结合《公司法》第184条的具体规定,对公司名称的注册与使用规范进行深入探讨。

公司法第184条中文解释:企业名称的注册与使用规范 图2

公司法第184条中文解释:企业名称的注册与使用规范 图2

企业名称的注册

企业名称的注册,是指公司设立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由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名称的登记行为。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名称由 contribution ( Contributions) 和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 组成,其中 contribution 应当表示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和特点,而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应当表示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名称应当与其所从事的的经营范围相一致,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企业名称的使用

企业名称的使用,是指公司设立后,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自己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以表示自己的身份和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第3款的规定,公司设立时,应当将企业名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公司使用企业名称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企业名称,也不得使用未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的变更

企业名称的变更,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地点等发生变化,依法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公司名称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第4款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公司名称变更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企业名称,也不得使用与原企业名称相同的名称。

企业名称的撤销

企业名称的撤销,是指公司在使用企业名称过程中,因违法行为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撤销公司名称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第5款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公司名称进行审查,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撤销公司名称。

公司法第184条对企业名称的注册与使用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保证公司名称的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既体现了我国法律法规的严谨性、严密性,也为公司设立、经营和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84条的实施,对于加强公司名称管理,规范公司名称使用,防范法律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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