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自学考试公司法知识点梳理
16年10月自考公司法,是指在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关于公司法的课程设置和考试内容。该课程主要涉及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公司设立、公司组织、公司经营、公司终止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学习该课程,考生可以掌握公司法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今后在企业中从事相关工作打下基础。
公司法的基本理论
公司法是关于公司的法律规范,其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公司的定义、分类、公司设立的条件、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的责任等。
1.公司的定义: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出办,并按照法律规定设立组织结构,进行经营管理,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2.公司的分类:根据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等。
3.公司设立的条件:公司设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向公司出资,并依法设立组织机构。
4.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公司的责任:公司应当依法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公司设立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关系的建立,是公司法律关系的开始。设立公司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
1.公司设立的条件:公司设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向公司出资,并依法设立组织机构。
2.公司设立的方式:公司设立分为发起设立和吸收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设立公司;吸收设立是指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设立公司,吸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投资设立公司。
3.公司设立的法律程序:公司设立应当依法进行,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股东名单、注册资本证明等相关文件。
2016年10月自学考试公司法知识点梳理 图2
公司组织
公司组织是指公司内部的机构设置和公司管理。公司组织主要包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
1.公司股东会: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股东会由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和的代表性股票数额决定。
2.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董事会由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和的代表性董事数额决定。
3.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事会由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和的代表性监事数额决定。
4.公司经理层:公司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经理层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是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开展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公司经营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活动。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2.公司经营权:公司经营权是指公司对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活动享有合法权益。公司经营权应当依法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公司终止
公司终止是指公司因特定原因,依法终止其存在和运营。公司终止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
1.公司终止的原因:公司终止的原因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股东会决定终止公司、法院判决解散公司等。
2.公司终止的法律程序:公司终止应当依法进行,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公司终止时,应当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定等相关文件。
16年10月自考公司法,主要涉及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公司设立、公司组织、公司经营、公司终止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学习该课程,考生可以掌握公司法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今后在企业中从事相关工作打下基础。
2016年10月自学考试公司法知识点梳理图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入,公司法作为调整公司关系的法律规范,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掌握公司法知识,对2016年10月自学考试公司法知识点进行梳理,以期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份全面、准确的知识指南。
公司法的概念与特点
1. 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一部关于调整公司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管理、变更、终止等方面的规定。公司法旨在规范公司的设立、运作和终止,保护公司、股东、消费者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 公司法的特点
公司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公司法是一部专门规范公司关系的法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针对性;(2)公司法以保护公司、股东、消费者等各方的合法权益为基本目的,强调公平、公正、公开;(3)公司法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规定了公司设立、运作、终止的具体程序和方法;(4)公司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而不断完善,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公司法在调整公司关系时,应当遵循平等的原则,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偏袒任何一方。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各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应当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 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公司法在调整公司关系时,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允许各方当事人依法自由约定。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应当由各方当事人依法自愿约定,不得强制或者 pooling。
3. 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公司法在调整公司关系时,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平衡保护。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公平对待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或者偏袒任何一方。
4.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公司法在调整公司关系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促进各方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和。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各方当事人在从事公司活动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欺诈、虚假陈述、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1. 公司设立制度
公司设立制度是指公司法对于公司设立的基本程序、条件和限制的规定。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由股东依法约定公司的设立方式、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期限等事项,并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2. 公司组织制度
公司组织制度是指公司法对于公司组织结构、治理方式、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的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分别行使公司的决策、管理、监督等职责。公司组织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治理制度是指公司法对于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制的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公司变更制度
公司变更制度是指公司法对于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公司治理结构等变更的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变更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经过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的审议和批准。
5. 公司终止制度
公司终止制度是指公司法对于公司终止、清算等事项的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终止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审议决定。公司清算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法,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实施细则》、《公司法与企业法》、《公司法与机构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公司法的具体适用、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为考生在实际应用中提供了依据。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关系的法律规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广大考生应当根据2016年10月自学考试公司法知识点的梳理,加强对公司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期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