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公司法下关联交易的规制及合规建议

作者:初雪 |

在现代商事法律体系中,关联交易作为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种常见现象,既可能为公司带来效率和利益上的提升,也可能因利益输送、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等问题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在中国公司法框架下,关联交易的规制始终是一个重要议题,涉及公司治理、股东权利保护以及 market fairness等多个层面。从中国公司法的角度出发,探讨关联交易的定义、法律规制体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合规建议。

关联交易的定义与特点

关联交易(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买卖、代理、租赁、担保、投资等形式。根据中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联方通常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主体的近亲属或控制的企业。

关联交易具有以下特点:其涉及的利益相关性可能导致交易价格不公允,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往往伴随着较高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在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容易引发中小投资者的不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较高,需要在公司的财务报表或定期报告中予以充分揭示。

论中国公司法下关联交易的规制及合规建议 图1

论中国公司法下关联交易的规制及合规建议 图1

中国公司法下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体系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中国《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制体系。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章程的自治性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21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法》要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决策机制,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2. 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

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相关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这是为了防止关联方利用其控制地位操纵表决结果,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公司法》第125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3.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一环,尤其在关联交易审查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并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4. 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必须在其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交易的性质、金额、定价依据等,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

5. 司法审查与行政处罚

如果关联交易损害了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监管部门(如证监会)也会对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调查,并根据《证券法》或《反垄断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关联交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尽管中国公司在关联交易规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风险。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关联方识别不完整

许多公司未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全面识别其关联方,导致某些关联交易未被纳入监管范围。这种行为可能引发利益输送的风险,并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 交易价格不公允

在某些情况下,关联交易的实际价格可能远低于或高于市场价,从而构成利益输送或损失。在一些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转移资产,严重损害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 信息披露不及时或不充分

有些公司在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时存在瞒报、漏报或虚假陈述的情况,这不仅违反了法律义务,还可能导致投资者决策失误。在某些并购交易中,公司未如实披露关联方关系及交易金额,引发了市场质疑。

论中国公司法下关联交易的规制及合规建议 图2

论中国公司法下关联交易的规制及合规建议 图2

4. 内部治理机制失效

在一些家族式企业或实际控制人控制较严的公司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独立性可能受到削弱,导致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流于形式。某些公司通过“一揽子”协议将多个关联交易打包审议,使得中小股东难以对具体事项进行有效监督。

5. 法律适用边界模糊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之间的界限可能变得模糊。在混合易或利益输送安排中,相关方可能试图规避法律规制,这增加了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审查难度。

关联交易合规管理的建议

为应对上述问题和风险,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合规管理体系。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

1. 加强关联方识别与管理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在章程中明确关联方的范围,并定期更新关联方清单。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 完善关联交易决策机制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确保关联方回避表决,并严格执行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独立意见的要求。对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还应当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以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 强化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交易的背景、目的、金额、定价依据等。公司在披露关联交易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建立内部审计与监督机制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关联交易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检查结果。对于发现的问题,公司应及时整改并采取补救措施。

5. 加强员工培训与风险意识教育

公司应定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其对公司法和关联交易规制的理解。公司还应当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其能够识别和防范关联交易中的潜在风险。

6. 注重利益平衡与公司治理优化

公司在开展关联交易时,应注重平衡各方利益,避免因短期利益驱动而损害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还应当不断优化其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独立性和透明度。

关联交易作为企业经营中的一种常见现象,在中国公司法框架下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社会意义。尽管现行法律规制体系较为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和风险。为应对这些问题,企业需要从内部管理入手,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合规机制,并注重利益平衡与公司治理优化。

随着中国法治环境的不断进步和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关联交易的规制将更加精细化和规范化。在此背景下,企业只有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合规建设,才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通过对关联交易的概念、法律规制体系以及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合规建议,旨在为公司法务人员、企业管理者及相关利益方提供参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