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租房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了规范银川市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银川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双方当事人。
第三条 本办法旨在平衡租赁双方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于涉及Multiple parties的租赁合同纠纷,应当根据各方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第四条 本办法由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银川市租房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图1
合同订立与生效
第五条 租赁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订立租赁合同。
第六条 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
(一)租赁房屋的名称、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
(二)租赁期限;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四)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七条 租赁双方应当如实登记租赁房屋的权属、租赁合同、租赁人身份等信息。
第八条 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九条 租赁期间,租赁双方可以协商变更租赁合同。变更的内容应当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书面签订。
第十条 租赁期间,租赁双方可以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租赁解除的原因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租赁双方可以协商终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终止的原因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 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租赁双方已经履行完毕的租赁义务。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租赁双方应当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十六条 租赁双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租赁双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公正、公平地仲裁租赁纠纷。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地审理租赁纠纷。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解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