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万福晶借贷合同纠纷调解成功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近日,我国惠民县一例借贷合同纠纷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纷争得以圆满解决。围绕这起纠纷的调解过程,以及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阐述。
纠纷背景
2019年,惠民县万福晶与被告张三因借贷合同发生纠纷,双方诉诸法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将纠纷提交至法院。法院受理后,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
调解过程
1. 调解前的沟通与准备
在调解开始前,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息、偿还方式等。调解员还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各自的诉求和期望,为后续的调解工作打下了基础。
2. 调解中的沟通与探讨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法律为依据,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采取平等、自愿、协商的方式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围绕借款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调解员在尊重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引导双方当事人从争议焦点出发,寻求共同点,达成共识。
3. 调解后的和解与协议签署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被告张三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万福晶也同意对张三的违约行为予以谅解。
和解协议的内容
1. 借款金额:被告张三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2. 还款方式:被告张三可以选择分期还款或者一次性还清。分期还款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每月偿还一部分本息。一次性还清的,被告张三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本息一次性还清。
惠民县万福晶借贷合同纠纷调解成功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图1
3. 违约责任:如被告张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 其他条款:双方当事人还同意,本和解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本和解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本次借贷合同纠纷的调解成功,充分体现了我国调解制度的优越性。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法律为依据,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通过平等、自愿、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公正、公平的原则。今后,我国将继续完善调解制度,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