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订版)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订版)》令
中华人民 令
第四十五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持法律制度的统一和权威,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修订。
修订宗旨
本次修订旨在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事诉讼的健康发展。
修订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国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高民事诉讼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效率性。
(三)坚持和解、调解、诉讼相结合原则,促进民事纠纷的多元解决。
(四)坚持服务大局原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修订内容
(一)诉讼参加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订版)主席令 图1
1. 增加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非法人组织等诉讼参加人的相关内容。
2. 明确了外观主义和真实主义相结合的原则,规定外观主义原则的适用范围。
3. 增加了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规定。
(二)诉讼程序
1. 完善了诉讼时效制度,明确了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的适用条件。
2. 增加了小额诉讼的规定,并明确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的规定。
3. 增加了简易程序的规定,并明确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要求。
4. 增加了第二审程序的规定,明确了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审理和裁判等内容。
5. 增加了审判程序的规定,明确了审判程序的顺序、期限和流程等内容。
(三)审判组织
1. 明确了审判组织的组成和职责,增加了人民陪审员的规定。
2. 增加了审判长的產生方式,规定审判长由人民法院从本法院审判员中选任。
3. 增加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辞职、退职等方面的规定。
其他
1. 增加了民事诉讼监督制度的规定,明确了监督程序的提起、审理和执行等内容。
2. 明确了外国人在我国参加民事诉讼的规定。
3. 增加了诉讼费用的规定,明确了诉讼费用的来源、收取和支配等内容。
4. 增加了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明确了法律适用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本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订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命令!
中华人民
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