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订新旧对照图解》

作者:浮浅 |

修订背景

为了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我国民事法治建设,我国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旨在解决原《民事诉讼法》存在的问题,提高民事审判效率,确保民事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推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新旧对照图解

为了方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新旧《民事诉讼法》的不同之处,本文特制作了《民事诉讼法修订新旧对照图解》,对原《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的主要条款进行了对比分析。

(一)总则

1. 新旧总则对比:

原《民事诉讼法》总则第1条规定:“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我国的民事法治建设,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制定的一部关于民事诉讼的综合性法律。”

新《民事诉讼法》总则第1条规定:“民事诉讼法是为了完善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我国的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制定的一部关于民事诉讼的综合性法律。”

从对比中新《民事诉讼法》总则条款对修订背景进行了概括,突出了修订的目的,即为了完善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提高民事审判效率,确保民事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新旧总则对比:

原《民事诉讼法》总则第4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

新《民事诉讼法》总则第4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利用民事诉讼牟取不正当利益。”

从对比中新《民事诉讼法》总则条款对原《民事诉讼法》总则条款进行了完善,增加了“诚实信用”的内容,强调当事人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利用民事诉讼牟取不正当利益。

(二)审判程序

1. 新旧对比:

新《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部分共分为11章,比原《民事诉讼法》增加了1章,即审判组织章。对其他章节进行了调整和简化。具体如下:

(1)总则

新《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总则第63条规定:“民事审判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透明、及时的原则。”

《民事诉讼法修订新旧对照图解》 图1

《民事诉讼法修订新旧对照图解》 图1

原《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总则第63条规定:“民事审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

(2)起诉与答辩

新《民事诉讼法》起诉与答辩第条规定:“当事人对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依法提出答辩。”

原《民事诉讼法》起诉与答辩第条规定:“当事人对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依法提出答辩。”

(3)财产保全

新《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第86条规定:“当事人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

原《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第86条规定:“当事人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

(4)审判组织

新《民事诉讼法》审判组织第123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设立审判组织,配备庭长、审判员。”

原《民事诉讼法》审判组织第123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应当设立审判组织,配备庭长、审判员。”

(5)审判程序

新《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第14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法院和人民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提出的审判程序问题提出异议。”

原《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第14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法院和人民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提出的审判程序问题提出异议。”

(6)执行

新《民事诉讼法》执行第18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

原《民事诉讼法》执行第18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

(7)其他

新《民事诉讼法》其他相关章节,如证据、时效、期间、期间计算等方面的规定,相较于原《民事诉讼法》有所调整和简化。

《民事诉讼法修订新旧对照图解》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新旧《民事诉讼法》的不同之处,以便更好地应用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新《民事诉讼法》的修订,旨在完善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提高民事审判效率,确保民事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促进我国民事法治建设。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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