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涉外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

作者:淡时光 |

依我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民事诉讼涉外案件应由特定级别的法院管辖。为明确涉外案件的级别管辖,我国于1997年发布了《关于民事诉讼涉外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指导各级法院正确处理涉外民事诉讼案件。

涉外案件的定义与分类

涉外案件,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涉外因素包括以下几种:

1.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

2. 涉及外国法律、法律适用问题;

3. 涉及涉外财产权益纠纷;

4. 其他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

根据涉外案件的性质、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案件的地域管辖,涉外案件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涉外合同纠纷案件;

2. 涉外侵权纠纷案件;

3. 涉外物权纠纷案件;

4. 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5. 涉外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6. 涉外继承纠纷案件;

7. 涉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

8. 其他涉外民事案件。

涉外案件的级别管辖

1.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管辖涉外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HH市(州、自治区首府)级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HH市(州、自治区首府)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HH市(州、自治区首府)级人民法院以下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

2.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指HH市(州、自治区首府)级人民法院)应当管辖涉外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HH市(州、自治区首府)级人民法院以下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HH市(州、自治区首府)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HH市(州、自治区首府)级人民法院以下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

3.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指HH市(州、自治区首府)级人民法院以下人民法院)应当管辖涉外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指定HH市(州、自治区首府)级人民法院以下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HH市(州、自治区首府)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HH市(州、自治区首府)级人民法院以下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

《关于民事诉讼涉外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 图1

《关于民事诉讼涉外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 图1

涉外案件的管辖法院

1. 涉外合同纠纷案件

涉外合同纠纷案件,由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在我国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我国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 涉外侵权纠纷案件

涉外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一方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侵权一方所在地和侵权行为地不在同一省份,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在我国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我国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 涉外物权纠纷案件

涉外物权纠纷案件,由物权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物权所在地和侵权行为地不在同一省份,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在我国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我国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4. 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知识产权所在地和侵权行为地不在同一省份,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在我国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我国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5. 涉外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涉外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由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地不在同一省份,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在我国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我国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6. 涉外继承纠纷案件

涉外继承纠纷案件,由继承财产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继承财产所在地和侵权行为地不在同一省份,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在我国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我国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7. 涉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

涉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由财产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财产所在地和侵权行为地不在同一省份,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在我国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我国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8. 其他涉外民事案件

其他涉外民事案件,由最初收到案件通知的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涉外案件的审判程序

1. 涉外案件的审判程序,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2. 涉外案件的审判程序,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审判程序的规定。

涉外案件的执行程序

1. 涉外案件的执行程序,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2. 涉外案件的执行程序,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执行程序的规定。

涉外案件的审判与执行

1. 涉外案件的审判与执行,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2. 涉外案件的审判与执行,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审判与执行程序的规定。

涉外案件的级别管辖及其审判与执行程序,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管辖涉外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应当指定管辖涉外案件。涉外案件的审判与执行,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审判与执行程序的规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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