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庭质证材料规范与操作指南》

作者:Etc |

民事诉讼是依法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其过程涉及到证据的收集、审查、质证等环节。质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证据进行當庭陈述、质询和辨析,以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和诉求。质证是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其质量直接影响到诉讼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为了规范民事诉讼中的质证环节,我国于2017年发布了《民事诉讼当庭质证材料规范与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提高民事诉讼质证的规范性和操作性,保证诉讼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质证材料的分类与要求

《指南》共分为九部分,包括:总则;质证材料的分类;质证材料的收集与提供;质证材料的审核与固定;质证材料的展示与陈述;质证行为的规范;质证记录的制作与保存;其他相关规定;附则。

(一)质证材料的分类

根据《指南》,质证材料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书证:包括各种书面文件,如合同、信件、文件、图纸、照片等。

2. 录音、录像:包括各种录音、录像资料,如记录、视频资料等。

3. 电子数据:包括计算机存储介质、、微信、QQ等电子通信记录以及其他电子数据。

4. 物证:包括各种实物,如物品、财产等。

5. 照片、图像:包括各种照片、图像资料。

(二)质证材料的要求

1. 质证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民事诉讼当庭质证材料规范与操作指南》 图1

《民事诉讼当庭质证材料规范与操作指南》 图1

2. 质证材料应当与案件事实相关联。

3. 质证材料应当具有证据价值,能够证明某一事实或者诉求。

4. 质证材料应当完整、连续、无遗漏。

5. 质证材料应当清晰、明确、易于理解。

质证材料的收集与提供

1. 当事人应当根据案件需要,积极收集和提供质证材料。

2.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证材料的收集与提供。

3. 当事人对提供的质证材料应当如实陈述,不得隐瞒、谎报。

4. 当事人对質证材料的真伪负有证明责任。

质证材料的审核与固定

1. 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质证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

2. 法院应当对质证材料进行固定,确保其完整、连续、无遗漏。

3. 法院应当对质证材料进行分类,便于当事人质证和法官审理。

质证材料的展示与陈述

1. 当事人应当按照法院的规定,将质证材料展示在法庭上。

2. 当事人应当清晰、明确、完整地陈述质证材料的内容和证明目的。

3. 当事人应当注意质证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质证行为的规范

1. 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对方当事人,不得干扰对方质证。

2. 当事人应当文明陈述,避免使用侮辱性语言和行为。

3. 当事人应当配合法官审理,积极回答法官的询问。

质证记录的制作与保存

1. 法院应当制作质证笔录,详细记录质证材料的内容和质证过程。

2. 法院应当妥善保存质证笔录,确保其完整、连续、无遗漏。

其他相关规定

1.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质证材料进行鉴定,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2.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质证材料进行复制、查阅,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附则

1.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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