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法定节假日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为了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程序,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确保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法定节假日规定进行修改。
修改目的
本次修改旨在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修改内容
1.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5条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休息时间”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时间”。
2.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6条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类型、案情复杂程度等因素安排ize庭”修改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类型、案情复杂程度等因素安排法庭”。
3.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7条中的“每周星期星期日”修改为“每周星期星期日不安排法庭”。
修改意义
1. 本次修改体现了我国立法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有利于更好地适应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法定节假日规定》 图1
2. 本次修改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3. 本次修改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
实施日期
本次修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法定节假日规定的修改,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希望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修改的内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法庭,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