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原告撤回: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

作者:Red |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作为起诉的一方当事人,有时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这一行为被称为“民事诉讼原告撤回”。对民事诉讼原告撤回的概念、法律依据、程序要求以及相关法律后果进行详细阐述,并结合实务操作中的注意事项,为读者提供全面了解。

民事诉讼原告撤回: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 图1

民事诉讼原告撤回: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 图1

民事诉讼原告撤回

民事诉讼原告撤回是指在已经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原告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终止当前诉讼程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撤回起诉,但这一行为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撤回起诉的性质

1. 意思表示:撤回起诉是原告基于其真实意愿作出的意思表示,表明其不再继续参与诉讼程序。

2. 诉权处分:撤回起诉属于原告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处分自己的权利。

3. 终结诉讼:一旦法院准许撤回起诉申请,原告诉讼请求不再被审理,案件将正式退出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原告撤回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原告撤回起诉的权利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文的梳理:

1. 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5条:“原告在宣判前可以撤回起诉;被告提起反诉的,也可以在宣判前撤回反诉。”这一条款确立了原告在案件判决前撤回起诉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撤回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由审判人员审查后报请院长批准。”

2. 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的解释》(简称“民诉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撤回起诉的具体程序和条件。

相关规定:

- 撤回起诉的申请主体:必须由原告本人提出,或者其依法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代为提出。

- 撤回起诉的审查程序:审判人员应当对撤回起诉的请求进行审查,确保不存在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民事诉讼原告撤回的程序要求

1. 撤回起诉申请的形式要件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诉讼程序严谨性的要求,确保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与确定性。

具体操作包括:

- 递交申请书: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撤回起诉申请书》,明确表达撤回诉讼的意思。

- 载明事项: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案件编号、原告诉讼请求、撤回起诉的理由以及签名或盖章等内容。

2. 法院的审查程序

(1)形式审查

法院在收到原告的撤回起诉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包括:

- 是否载明了明确的案件编号;

- 是否列明了原告诉讼请求;

- 签名或盖章是否符合规定。

(2)实质审查

在形式审查通过后,法院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重点考察下列

1. 是否存在禁止撤回起诉的情形

- 撤回起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或者再审程序。

2. 是否违背诉讼诚信原则

- 原告是否通过恶意诉讼或滥用诉权的行为,意图达到不当目的;

- 历史诉讼中是否存在反复撤诉、虚假陈述等情况。

(3)裁定准许或不准许

根据审查结果,法院将作出是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的裁定:

- 准许撤回起诉:如果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存在禁止情形,则作出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定。

- 不准许撤回起诉:反之,则会驳回原告的撤诉申请,并继续审理案件。

3. 撤回起诉后的法律效力

(1)实体法层面

撤回起诉后,除非存在下列情形,否则原告诉讼请求不再被审查:

- 法院作出撤回起诉裁定前已经进行了部分审理程序;

民事诉讼原告撤回: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 图2

民事诉讼原告撤回: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 图2

- 诉讼对方提出反诉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2)程序法层面

撤回起诉将导致以下法律效果:

1. 诉讼程序终结:案件将不再进入开庭审理或其他审判程序。

2. 不得再次提起相同诉讼: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原告不得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有新的事实或变化的情况,则可以另行起诉。

民事诉讼原告撤回的效力与限制

1. 撤回起诉的法律效力

1. 实体权利方面:

- 原告诉讼请求不再被审查,原被告之间的争议在程序层面终结。

2. 诉讼费用承担: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撤诉案件的受理费由原告负担。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或者存在法律规定不收费的情形。

2. 撤回起诉的限制

尽管法律赋予了原告一定的撤回起诉权利,但并非无限制。以下情形中法院将不予准许撤回起诉:

1. 损害国家利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案件。

2. 违反诚信原则:如利用诉讼拖延时间、转移财产或妨害司法公正。

3. 已经进入二审程序:未经上诉审理程序不得随意撤诉。

4. 反诉或第三人参与诉讼:当被告提起反诉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撤回起诉可能会对其他当事人造成不利影响,此时法院将严格审查是否允许撤诉。

实务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原告提出撤回起诉申请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原告提出撤回起诉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种情形:

1. 调解和解:在诉讼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因此撤回起诉。

2. 原告自愿放弃诉求:基于个人意愿,原告决定不再继续追求其诉讼请求。

3. 避免不利判决风险:原告预见到可能判决对其不利,为避免败诉风险而选择撤诉。

4. 案件管辖权考虑:因对管辖法院的审判水平或效率不满,原告试图通过撤诉后另行选择其他法院提起诉讼。

2. 法院审查的重点

在处告撤回起诉申请时,法院通常会关注以下问题:

1. 撤诉的动机是否正当合理

- 是否存在规避法律义务、破坏司法程序的行为。

2.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 撤诉是否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案件审理进展:

- 如果案件已经进行了较多的审理工作,撤回起诉可能会影响法院的审判效率或造成资源浪费。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普通合同纠纷撤诉案

基本案情:

原告A公司因与被告B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和解协议。随后,原告A公司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审判结果:

法院对原告的撤诉请求进行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禁止情形且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评析:

在本案中,原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主动申请撤诉,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法院严格履行审查义务,确认撤诉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案例二:滥用诉讼权利被驳回案

基本案情:

原告C因与被告D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多次向不同法院提起诉讼,均以撤诉或调解结案。后因其长期存在的不良信用记录问题,再次起诉要求D偿还借款。在案件待审期间,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审判结果:

法院经审查发现, plaintiff C曾频繁通过撤诉手段干扰正常司法程序,并且存在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形。驳回了C的撤诉申请,并继续审理案件。

案件评析:

此案例表明,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恶意诉讼或滥用诉权的行为将持严格态度。即使原告提出撤回起诉申请,但因其行为违背诚信原则,法院有权作出不予准许的决定。

律师建议

作为执业律师,在处理撤诉相关法律事务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全面了解案件事实:

- 对于原告提出的撤诉请求,需要仔细考察其真实动机和目的,确保没有隐藏不当利益输送。

2. 充分沟通与协商:

- 在涉及调解、和解的情况下,应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降低诉讼对抗性。

3. 严格履行告知义务:

- 需要向当事人详细解释撤诉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确保其知悉并自愿作出相关决定。

4. 密切关注法院审查重点:

- 在准备撤诉申请材料时,应充分考虑法院的审查要点,尽可能提交有利于撤诉请求的相关证据。

民事诉讼中的撤回起诉制度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的重要机制。这一权利并非绝对和无限制,其行使受到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制约。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应当严格审查每个撤诉申请,既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又要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而对于律师而言,在处理撤诉相关事务时,既要考虑法律条文的规定,也要关注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社会影响,做到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司法权威。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撤回起诉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与法治进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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