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六条:程序与实体的衔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百六十六条规定了有关于再审程序的内容。该条款明确指出,当事人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认为原裁判有错误,并且符合法定的再审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严密性和程序性...
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种重要程序,其设立旨在确保裁判的正确性和公正性。百六十六条作为再审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当事人提供了通过再次审理来纠正错误裁判的机会,充分体现了司法公平和正义的追求...
[p]该条款的有效实施依赖于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的支持,包括再审申请的具体条件、审查标准以及再审审理的方式等,均需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百六十六条也对人民法院在处理再审案件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法院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查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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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六条:程序与实体的衔接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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