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
商事仲裁时效概述
商事仲裁时效,是指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期限。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商事仲裁时效为两年。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当事人超过两年未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将不再受理该争议。商事仲裁时效的计算,一般以当事人首次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为起点。
商事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仲裁机构不再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自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争议发生的,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知道或者应当不知道争议发生的,仲裁时效期间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两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争议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超过六个月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仲裁机构不再受理。”
商事仲裁时效的实践应用
1. 当事人选择仲裁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仲裁机构不再受理。”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争议发生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仲裁,否则将失去仲裁的权利。
2. 仲裁机构审查仲裁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两年。”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案件时,会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应用程序是否在仲裁时效内。如果超过仲裁时效,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3. 超过仲裁时效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仲裁机构不再受理。”如果当事人超过仲裁时效期间未申请仲裁,将无法获得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超过仲裁时效期间,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可能会对超过仲裁时效期间提起的诉讼不予受理。
商事仲裁时效的法律风险
1. 未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可能丧失仲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规定:“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仲裁机构不再受理。”如果当事人超过仲裁时效期间未申请仲裁,将失去仲裁的权利。
2. 超过仲裁时效期间提起诉讼可能被法院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争议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超过六个月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仲裁机构不再受理。”如果当事人超过仲裁时效期间提起诉讼,法院可能会对超过仲裁时效期间提起的诉讼不予受理。
商事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 图1
商事仲裁时效是仲裁活动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了解商事仲裁时效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对于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及时申请仲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当事人也应当注意避免在仲裁时效期间未申请仲裁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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